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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_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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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网站管理员  www.ahmgrd.com  2019/5/24  
    5月22日、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书志带队,市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水务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明南大辛桥、南沙河枢纽、凯发污水处理厂、城市排涝站、园区排涝站、老鱼池原采砂船集中拆除点等地进行检查,听取了《水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就《水法》执行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全市《水法》执行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贯彻实施水法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水利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不断加强,各级河长制工作体制逐步建立,水利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检查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法》宣传贯彻力度,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执法主体意识,加大《水法》和有关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河道监管力度,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查涉河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河道清障,确保河堤安全、河道通畅;要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市融媒体中心 郭茂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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