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迎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陶幸、汪乾坤、盛书志、陈福龙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胜权同志辞去明光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明同志辞去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万杰同志为明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代理院长职务;任命陈石松同志为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 曹迎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宣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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