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迎春主持召开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副主任陶幸、汪乾坤、盛书志、高房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静,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石松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曹迎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吴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