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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明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录入:admin  www.ahmgrd.com   2010/4/27  阅读人次:5462     

 

明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2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突出 “五大行动” 的实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促进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现和推进追赶跨越、构建和谐明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双超”要求和“135”追赶跨越目标,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城乡基础建设、投资环境优化、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等重点,从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出发,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如下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4.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

5.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报告;

6.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报告;

7.关于市工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

8.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

9.关于建设用地置换和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的报告;

10.关于城乡建设暨农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情况的报告;

11.关于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工作的报告;

12.关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3.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14.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

15.关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报告

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对事关全市发展战略实施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重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执法捡查、视察和调研。在检查、视察和调研中,注意把加大监督力度与更好地支持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检查、视察和调研之前主管机关的主动调整完善与检查、视察和调研后落实整改意见的跟踪督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检查、视察和调研的实效,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计划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如下工作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

    1.开展《招投标法》执法检查;

2.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

3.视察公安工作;

4.视察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5.调研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

6.调研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情况;

7.调研《防震减灾法》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单位送审和上门抽审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捡查,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监督、支持“一府两院”把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在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中,着重从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透明性等方面,依法加强对市直和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督促重点项目的预算安排和资金到位。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优化结构、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上。

五、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免工作程序,努力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开展工作评议和行风评议,加强任后监督。

六、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全面推行“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推进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抓好代表培训,促进代表进一步掌握执行代表职务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工作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开展优秀市人大代表评选活动,激发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引导、鼓励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力度

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市乡道路管理、加大车辆超载整治力度,维修管店至明南道路,维修古沛至桥头道路,加快明光西部规划发展,第二自来水厂建设、改善饮用水质5件建议和意见,分别由常委会领导领衔。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大力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八、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加强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指导。依法指导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确保按法定程序顺利进行。组织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九、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围绕经济建设,依法对全市重大经济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全市重大经济活动,努力完成招商引资、“新明城”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批阅重要来信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帮助解决要求合理、应予解决的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

完善人大宣传信息网络建设,开通人大网站。围绕“五五普法”,切实加大对《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人大制度建设好新闻、好文章”的评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完成《明光人大汇览》的编纂工作。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外联络,做好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和信息交流。

十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效能建设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努力保持实事求是、民主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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