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时间: 加入收藏 繁體版
网站首页 人大概况 工作动态 代表园地 乡镇人大 会议专题 资料中心 在线服务
信息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职能履行
市人大常委会“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实施方案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市人大常委会“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实施方案
录入:mgrd  www.ahmgrd.com   2010/5/6  阅读人次:6400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

建设的实施方案

(2009年11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个载体即人大代表活动室,两项制度即以人大代表活动室为载体制定并实施的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加强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是搞好人大代表活动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一个载体可以有效地促进各项代表活动落到实处,建立两项制度是开展代表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与搞好代表活动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整体推进的关系。借助这个抓手可以有效地将各项代表活动串联起来,带动起来,丰富起来,活跃起来,促进人大工作更好地开展。一个载体、两项制度能够将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承载起来,长期发挥作用,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致力于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一种长效机制。

二、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1、人大代表活动室的分布和场所的选择。每个镇、乡、街道都要建人大代表活动室,乡镇代表活动室建在村委会办公地点,要本着便于代表集中、方便代表活动的原则。

2、代表活动室的建立数量及在代表活动室内活动的代表数,按县级以上的代表20名左右建一个代表活动室为要求,我市县级以上代表共建立代表活动室21个:即全国、省人大代表5人建立1 个、滁州市55名代表建立3个、市本级人大代表按原来分组建立17个代表活动室;各镇、乡级人大代表按每2-3个行政村建立1个为宜。

3、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原则上采用两间通房,高标准、高水平配置。每个人大代表活动室都要有适当数量的桌椅、报刊架、存放书籍和资料的专用橱柜,必要的学习用具,配备电脑、电话、音响、影像设备等。镇、乡人大代表活动室有条件的应单独建立,也可以与其他类型的活动室合用。

4、人大代表活动室统一挂匾牌:人大代表活动室,落款为:明光市人大常委会,悬挂于人大代表活动室门口。匾牌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标准设计。

5、人大代表活动室要把本组内所有代表的资料包括:姓名、代表级别、照片、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统一制成专栏,并悬挂在代表活动室的显著位置,以方便选民同代表的联系。代表构成情况一览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标准设计。

6、市人大常委会统一标准制作代表活动室有关制度的宣传牌,并悬挂上墙。主要有: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

7、人大代表活动室要有统一印制的三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登记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登记簿。市人大常委会将统一印制三簿,发放至每一个人大代表活动室。

8、加强代表小组组织建设,各组选任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各1名,建好管好用好代表活动室。代表活动室的活动应明确专人(联络员)负责记录和管理,负责记录和管理的人员工作要细致、细心、心勤、手勤,做到把所有代表小组的活动完整、规范地记录下来,并把有关资料保存管理好。

9、人大代表活动室需要的书籍和资料。市人大常委会将统一为人大代表活动室购置发放必要的人大工作书籍,订阅人大工作的书刊和杂志。各镇、乡人大也应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为代表活动室添置书籍、订阅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资料。

10、人大代表活动室电子信息网络建设。为了随时把握人大代表活动室的工作动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镇、乡人大要把本辖区人大代表小组的名称、组长、副组长与联络员、活动室的名字、坐落地点以及组内的人大代表的相关情况都规范地输入微机,并同市人大常委会联网。

三、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从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11月18日至12月15日)

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建设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李新海任组长,黄立金、江家海任副组长,陈明、陈旭东、陈贡献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旭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人员分片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督促镇、乡建组建室工作开展。

2、召开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时,同时进行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动员,贯彻上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这项工作。

3、抓好工作试点。以明光街道、石坝镇为试点,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制订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制定计划。试点工作于2009年11月28日开始,2010年元月底结束。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全市推广应用。

第二阶段:贯彻实施(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4月30日)

1、建立代表活动室。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好人大代表活动室,实现六有,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设备、有计划、有记录。同时调查摸清我市原建立的代表小组和原有的代表活动室情况,分类建立台帐,最终按规范要求建立并开展活动。

2、落实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每月10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在人大代表活动室轮流参加接待,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需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的,认真进行归纳整理,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每位市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内都要向选区的选民述职一次。代表的述职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委托各镇、乡(街道)人大(工委)、市直机关党委和有关市直单位组织代表述职。述职代表应当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向选民述职,由选民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4、阶段小结。贯彻实施阶段是整个工作的关键阶段,时间周期长,工作面广量大。为了全面掌握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进行工作调度,适时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

为了检验建设人大代表活动室工作的实际效果,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人大代表活动室的主要内容和建设标准,适时组织开展对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的检查验收。

(1)自查(5月10日至5月25日):各镇、乡人大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市人大代表活动室检查验收的标准,首先进行自查。在自查认为合格后,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2)验收(5月26日至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人大代表活动室验收标准,对全市人大代表活动室进行逐一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与各镇、乡人大代表活动室联网,检验人大代表活动室网络全覆盖的实际效果,确保每一个代表活动室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按标准自行建立。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重新申报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0年6月下旬)

为了总结交流全市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中的先进经验,表彰建组建室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6月下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会议邀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出席,并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2024-2010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市委大院内 电话:0550-8022855 邮箱:ahmgrd@163.com 邮编:239400
欢迎您!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皖ICP备14012150号 皖公网安备 34118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