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9时,明光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曹迎春同志为市监察委会主任。经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名,委员4名。
11时30分,在市政务中心南广场,市委书记许光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曹迎春共同揭开覆盖“明光市监察委员会”的红绸,明光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明光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健全党统一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也必将成为明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市委书记许光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曹迎春及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参加了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