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根据《明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拟任命职务的人员进行法律考试。参加这次法律考试的人员有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庭长11人,拟任命的37名人民陪审员也参加了考试。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考核、考试,旨在增强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加强人大意识,有利于促使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有利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行使任免权和监督权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