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明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守连主持会议,副主任汪乾坤、盛书志、陈福龙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黄伟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武红馨,市法院副院长孙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钱善义,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关于《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三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五个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事项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