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迎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陶幸、汪乾坤、盛书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薛如林,市政府副市长王春,市法院院长万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石松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确定2022年履职点评对象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了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会议对法官、检察官进行了述职评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同心合力助推乡村振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吴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