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迎春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副主任陶幸、汪乾坤、盛书志、高房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马殿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石松,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规定》《关于明光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交办的决定》《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工作要点》。 会上,还进行了法官、检察官述职测评。(吴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