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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录入:mgrd  www.ahmgrd.com   2011/3/9  阅读人次:67412     

明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2月27日明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明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四个深入推进”等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追赶跨越、构建和谐明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工业化、城镇化两大主战略的实施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民生改善、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计划听取和审议如下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

    5、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关于工业强市战略推进情况的报告;

    7、关于工业园区建设三期工程进展和四期工程筹划情况的报告;

    8、关于做好环保工作,促进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9、关于新明城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10、关于加强乡镇土地管理工作的报告;

    11、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12、关于村级“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作的报告;

    13、关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14、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报告;

    15、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

    16、关于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报告。

    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对事关企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执法捡查、视察和调研。计划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税收征管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对农村幼儿学前教育问题进行调研。在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中,注意把加大监督力度与更好地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对“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议、决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把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在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中,着重从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等方面,依法加强对市直和部门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把监督的着重点放在优化结构、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上,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督促重点项目的预算安排和资金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选择相关重点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六、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进一步抓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全面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工作,推进基层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开展代表培训,使代表掌握执行代表职务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乡两级人大下半年开始进行换届选举。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提前谋划、早作安排,从法律宣传、选民登记、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精心组织,细致操作。既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又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七、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

    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加强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指导。依法指导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按法定程序进行。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乡镇人大负责人会议,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使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好。

    九、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对全市重大经济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全市重大活动,努力完成招商引资、“新明城”建设、乡镇文明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

    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批阅重要来信制度。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督促“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解决要求合理、能予解决的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围绕《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完善人大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突出对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人大制度建设好新闻、好文章”的评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编纂发行《明光人大汇览》。召开一次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做好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和信息联络。

    十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修养、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努力保持求实、民主、高效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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