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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明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
录入:mgrdyjs  www.ahmgrd.com   2012/2/12  阅读人次:67519     

       (2012年2月10日明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明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突出“321”工程的实施和新明城建设提升年、工业经济扩张年、招商引资提效年、园区建设跨越年、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的推进,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建设实力明光、开放明光、宜居明光、和谐明光、效能明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促进民生改善、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计划听取和审议如下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2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的报告;
    3、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 
    6、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
    7、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报告;
    8、关于农业产业化推进工作的报告;
    9、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报告;
    10、关于乡村道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报告;
    11、关于农村和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报告;
    12、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报告;
    13、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
    14、关于市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的报告;
    15、关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
    二、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对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执法捡查、视察和调研。
    1、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视察科技兴农推进工作;
    3、视察税务部门税收工作;
    4、视察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5、视察“六五”普法工作;
    6、调研新农村建设进展工作;
    7、调研金融部门支持明光经济建设情况;
    8、调研防震减灾工作;
    9、调研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
    11、调研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三、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依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对“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议、决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四、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按照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把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不断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加强对重点部门人事任命后的监督。
    六、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
开展代表培训,使代表掌握执行代表职务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全面开展抓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推进基层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
    七、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
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依法加强对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指导。依法指导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召开。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乡镇人大负责人会议,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使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好。
    九、积极参与中心工作
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对全市重大经济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全市重大活动,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乡镇文明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
    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批阅重要来信制度。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督促“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围绕《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先进典型的宣传、人大制度建设方面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人大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做好与外地人大的工作交流和信息联络。
    十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修养、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努力保持求实、民主、高效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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