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常〔2012〕4号
市人民政府: 经明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朱业生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梅青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解志国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 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10日 抄送:市委、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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