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德央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万德央等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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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常〔2012〕9号
市人民法院: 经2012年4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曹家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德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司金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三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陶继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万德央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军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从岭为市人民法院三界人民法庭庭长。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4月20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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