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胜利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冯胜利等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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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常〔2013〕3号 市人民法院: 经2013年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免去: 冯胜利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 军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祁 兵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杜克武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 拳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桥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冯胜利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 军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程玉峰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祁 兵为市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庭长; 江 泓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宗燕为市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管 震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通知。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人民检察院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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