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大对全市药品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
明光市人大对全市药品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7月25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燕带队的市人大执法调研组对明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明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百姓缘大药房明光总店、花园社区卫生所、市人民医院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详细检查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 近年来,明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行政和《药品管理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监管部门执法责任,不断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使全市的药品质量稳步提高,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药害事件,药品经营企业未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销售假劣药品事件,较好地维护了全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切身利益。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晓燕认为我市在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市政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并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进一步创新药品检查手段,积极开展药品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提高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以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规范化的药品监管机制,为我市的药品市场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明光市人大 杨柳)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