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全来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刘全来等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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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常〔2013〕12号
关于刘全来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经2013年8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全来的市卫生局长职务; 张兴海的市交通局长职务; 李久业的市安监局长职务; 李世清的市水产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全来为市交通局长; 石维平为市卫生局长; 刘 敏为市安监局长; 高学荣为市水产局长; 许丛峰为市司法局长。
特此通知。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市委、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直各位单位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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