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9月25日,以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副陈晓燕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教科文卫工委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全市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明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叶方毕局长等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到百姓缘药店一店 、市人民医院、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济丰药业有限公司、银岭山中药材种植基地、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以及特殊药品等方面的监管情况。近年来,明光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重视宣传教育,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安全用药能力。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突出市场整治,有力地保障了全市药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四是加强药品监管职能,提高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了我市医药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陈晓燕主任就下一步如何更好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一是进一步贯彻宣传《药品管理法》,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三是强化药品经营单位的自律行为,创造良好的药品经营环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明光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吴晓霞)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