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孙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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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常〔2014〕1号
市人民政府: 经2014年3月12日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孙 红的市人社局局长职务; 朱 岚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包守平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仁标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孙 红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 阳为市人社局局长; 朱 岚的市民政局局长; 李仁标为市财政局局长; 曹 辉为市审计局局长。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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