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良堂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朱良堂等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关于朱良堂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明人常〔2014〕9号
市人民检察院:
经2014年6月25日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朱良堂、齐学前、傅 强、赵贝贝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
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政法委,市法院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
Power by YOZOSOFT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