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
关于召开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明人常办〔2015〕1号
关于召开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市直局以上单位: 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11-13日在明光召开,会期3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负责召集本地选举产生的代表,于2月11日上午9:00前集中到世纪缘宾馆报到,9:30在世纪缘宾馆门前集中,按编组乘车参观城市建设、园区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下午参加预备会议。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提前通知到代表本人,以便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必须提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代表接知后,要深入选民,广泛听取收集选民意见。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抄送:明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