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常〔2016〕1号 市人民法院: 经2016年1月22日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胜权为市人民法院人民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 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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