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周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明人常〔2016〕4号
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经2016年4月22日,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周波为明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臧长春为明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苏中新明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职务; 陈士军明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的职务。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
抄:明光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市直各单位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