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登安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
关于黄登安等工作职务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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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常〔2017〕5号
市人民法院: 经2017年2月21日明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免去: 黄登安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凤龙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 周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程 峰为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
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武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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