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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录入:mgrdyjs  www.ahmgrd.com   2018/4/18  阅读人次:102614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振精神,锐意进取,为推进“滨湖花园度假城,山水田园生态市”、建设美好新明光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进监督工作直接有效
对市委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一)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以下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报告;
    2.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的报告;
    3.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5.关于水产产业化发展情况报告;
    6.关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报告。
    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和问效,提高监督实效。
    (二)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研判。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关注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相关调研,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作出决议、决定。
    1.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17年决算的报告;
    4.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18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7.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改进执法检查监督方式。围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文化市场、社团管理等领域的重要案件立案和查处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开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
    (四)加强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开展以下视察和专题调研:
    1.视察池河下游防洪综合治理情况;
    2.视察南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3.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4.视察《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5.视察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情况;
    6.视察市法院“两庭”建设情况;
    7.调研《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8.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9.调研农业供给侧改革情况;
    10.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落实情况;
    11.调研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五)发挥调查研究在监督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增强调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制定《明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规程》,通过全面、扎实、充分的调研,准确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准建议,使监督工作更有效地推动改革和发展。
    (六)建立政府部门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安排。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市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的制度,以便全面了解和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依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对有关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议、决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
    (八)认真处理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认真分析人民群众对本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促进常委会改进监督工作。
    二、坚持依法原则,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九)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按照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视察、专题调研等,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监督和支持做好决议、决定的落实工作。
    (十)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按照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方式、内容,完善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十一)继续开展履职点评。在总结完善去年履职点评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市政府组成部门的5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履职点评,确定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垂直单位的5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履职点评。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丰富、规范基层人大工作
    (十二)提高代表素质水平和履职能力。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始终把组织代表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水平和履职能力作为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多种途径扩大代表知情权,围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视察、调研活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推进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相关制度和平台,拓宽人大代表获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渠道,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十四)加大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认真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加强办理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做好议案建议办理评议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五)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示范点建设。指导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按规定内容和程序召开。注重乡镇街道人大组织和制度建设,确保基层人大工作正常有序。在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加强指导、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乡镇人大负责人会议,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
四、坚持法治理念,广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宣传
    (十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七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十七)宣传人大工作重要举措和人大代表先进典型。进一步完善人大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办好人大网站,发布人大工作动态,展示代表风采。加强与市直对口部门和乡镇人大的信息交流。积极开展对外联络和学习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提升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五、坚持围绕中心,认真完成市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十八)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中心,依法对全市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参加全市重大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企业帮扶、文明创建、脱贫攻坚、选派和联系乡镇村等各项中心工作。
    六、坚持强化自身,推进能力建设适应新使命
    (十九)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完善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增强担当意识。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十)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实施人大系统“全员提升计划”,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才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多办实事。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推动人大工作规范、科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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